Piqo 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2026-04-19
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定 Piqo 运营团队(以下简称"公司")就其提供的移动应用程序、相关网页、客户支持、付费订阅、推广链接及其他附加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使用,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条件、流程、公司与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所使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 "服务"是指公司提供的 Piqo 应用程序及相关功能的总体。
- "用户"是指依据本条款使用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 "会员"是指通过电子邮件、Google、Apple 等公司允许的方式创建账户并登录以使用服务的人。
- "内容"是指在服务中显示或提供的文本、图像、数据、评分、成分信息、监管信息、清真(Halal)相关信息、护肤流程摘要、链接以及其他一切信息或资料。
- "付费服务"是指公司收取另行约定的对价而提供的订阅型或其他附加服务。
- "推广链接"是指可供用户跳转至外部销售方或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中,公司可借此获得佣金或与之相当之经济利益的链接。
第3条(条款的公示及变更)
- 公司将通过服务内的设置页面、网页或其他用户可确认的方式公示本条款内容。
-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
- 公司变更本条款时,将明示适用日期及变更理由,并自适用日期相当期间之前予以公告。
- 在变更后条款的适用日之后,用户仍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已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 用户如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停止使用服务并申请会员退出。
第4条(使用合同的成立)
- 服务使用合同自用户同意本条款并完成公司规定的注册流程,且经公司批准后成立。
- 公司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可拒绝注册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
- 盗用他人信息或权限的;
- 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的;
- 意图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目的使用服务的;
- 妨碍公司运营或有引发服务稳定性重大风险之虞的;
- 其他公司合理判断为不适当的情形。
- 部分或全部服务须在完成会员注册及登录后方可使用。
- 未成年人须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方可使用服务,公司在必要时可确认该同意与否。
第5条(账户管理及安全)
- 会员应将自己的账户信息保持准确且为最新状态。
- 会员应自行管理其账户、密码及登录手段,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共享。
- 会员在发生账户盗用或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公司。
- 因会员账户管理疏忽、擅自使用或会员可归责事由而发生的损害,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6条(服务的内容)
公司可提供下列各项服务:
- 化妆品条形码扫描及产品检索
- 通过 OCR 识别产品名称及成分表
- 提供成分安全性分析、各国监管信息及相关评分
- 提供成分组合信息、护肤流程管理及护肤流程摘要
- 提供清真(Halal)相关筛选、徽章及分析信息
- 提供扫描记录、收藏、通知及设置功能
- 提供基于国家或地区的商店链接及购买渠道指引
- 受理客户咨询、错误报告及产品登记请求
- 提供付费订阅及相关权益
- 其他公司另行提供的相关服务
公司可基于运营、技术、政策或法律上的需要,变更、新增、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第7条(用户的义务及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服务时,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 输入虚假信息、盗用他人信息或非法创建账户的行为
- 侵害公司或第三方权利的行为
- 对服务、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或网络进行侵入、绕过、异常访问、自动化批量调用、抓取、逆向工程或其他妨碍运营的行为
- 上传、传输、发布或使用非法资料、侵权资料、虚假资料或违反公共秩序资料的行为
- 利用恶意代码、病毒、垃圾信息、自动化程序等妨碍服务运营的行为
-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对服务或内容进行商业利用、复制、分发、传输、编辑或转售的行为
- 通过产品登记请求、咨询、错误报告、图像上传或其他输入功能,侵害他人权利或提交与事实不符资料的行为
- 其他公司为服务的稳定运营而禁止的行为
第8条(用户提交的资料)
- 用户上传至服务或提交的照片、文本、咨询内容、产品登记请求信息及其他资料,由该用户承担责任。
- 用户保证其提交的资料合法,且不侵害第三方权利。
- 公司可为提供服务、审核、质量改进、错误分析、客户支持、安全应对及相关功能运营,处理用户提交的资料。
- 公司对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权利、虚假提交、滥用或妨碍服务运营之虞的资料,可不经事先通知予以退回、删除或限制使用。
第9条(付费服务、订阅及支付)
- 公司可提供付费订阅或其他付费服务,具体的商品内容、价格、提供期间、权益范围、是否自动续费,以服务内支付页面或应用商店页面所显示的内容为准。
- 付费服务的支付、续费、解除及退款,可一并适用 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或公司指定支付平台的政策。
- 在提供免费试用的情形下,若未另行解除,试用结束后可能转为付费订阅。
- 用户可通过各应用商店或支付平台提供的方式解除订阅。
- 公司可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支付平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变更付费服务的构成、价格或提供条件;如有重要变更,将事先告知。
第10条(广告、推广链接及外部服务)
- 公司可在服务内显示广告,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广告。
- 公司可通过推广链接将用户引导至外部销售方、市场平台或第三方网站,用户通过该链接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公司可获得佣金或经济利益。
- 公司在必要时可予以告知,使用户能够认知该链接为推广链接。
- 外部销售方所提供的商品信息、价格、库存、配送、支付、退款、换货、质量及其他交易条件,由该销售方或第三方负责。
- 用户跳转至外部网站或第三方服务后,适用该经营者的条款及政策。
- 公司对外部网站、第三方服务或外部销售方的内容、可用性、准确性、合法性或交易结果不作保证。
第11条(知识产权)
- 服务、应用、设计、商标、标识、文本、图像、数据构成、分析逻辑、软件及其他一切要素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正当权利人。
- 未经本条款约定或公司明确许可,用户不得将服务的全部或部分用于复制、修改、分发、传输、展示、出版、逆向工程或制作演绎作品。
- 服务内部分数据可能基于外部公开数据、公共数据、开放数据或第三方许可,具体来源及许可事项,将在服务内"数据来源及许可"页面或另行告知中予以说明。
第12条(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管、销毁、向第三方提供、处理委托及用户权利的事项,依照另行公示的隐私政策执行。
第13条(服务的性质及信息提供的局限)
- 服务是就化妆品成分、产品、监管信息、护肤流程管理、清真(Halal)相关信息、商店链接等提供信息的信息提供型服务。
- 服务内的内容作为一般参考信息提供,不能替代医疗行为、诊断、处方、药剂师的用药指导、皮肤科或其他专家的个别建议。
- 用户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皮肤状况、过敏史、是否怀孕、宗教标准、使用目的及产品特性,自行作出判断,并在必要时与医生、药剂师、皮肤科专科医师或公认认证机构等适当的专家进行咨询。
- 清真(Halal)相关信息中,非官方认证的基于成分的分析、推定或分类结果属于参考用信息,不能替代公认的清真认证或宗教、法律上的判断。
- 公司对基于 OCR 结果、外部数据源、公共数据、开放数据、第三方 API、自动分析逻辑及统计模型的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适当性、无错误性或特定目的适用性不作保证。
- 由于外部数据源的更新延迟、错误、遗漏、重复或各国监管差异,服务内信息与实际产品信息或实际监管现状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第14条(服务的变更及中止)
- 公司可因系统检修、更新、故障应对、安全强化、外部服务变更、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事由,暂时中止服务的提供。
- 公司在必要时可变更服务的结构、功能、设计、付费政策、支持范围或提供国家。
- 如有重要变更,公司将通过服务内公告、电子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用户。
第15条(使用限制及合同解除)
- 用户违反本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可限制服务使用,或暂停或解除账户。
- 用户可随时通过服务内提供的方式或公司告知的方式,申请会员退出。
- 即使在会员退出或公司终止使用合同之后,依法律法规需保存的信息、解决纠纷所需的记录或防止不正当使用所需的最小限度信息,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保管一定期间。
- 即使在使用合同终止之后,知识产权、责任限制、个人信息处理、准据法及纠纷解决等依其性质需继续存续的条款,仍保持效力。
第16条(损害赔偿及责任限制)
- 公司对因天灾、战争、暴乱、停电、通信故障、平台政策变更、外部 API 故障、第三方服务中断、应用商店限制或其他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事由所导致的服务故障,不承担责任。
- 公司对因用户可归责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使用故障,不承担责任。
- 公司不保证用户通过服务所期待的收益、效用、购买结果、宗教判断结果、健康结果或其他经济、非经济成果。
- 对因外部销售方、第三方服务、广告、推广链接、外部页面、外部登录服务、支付平台、数据提供方或通信运营商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害,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 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与服务使用相关而发生的间接损害、特别损害、附带损害、后果损害、数据丢失、营业损失或预期利益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 即使认定公司承担责任,其范围亦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第17条(准据法及纠纷解决)
- 本条款以大韩民国法律法规为准据法。但如用户居住地有强制适用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该法律法规可优先适用。
- 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应优先通过诚信协商予以解决。
- 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以依相关法律法规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18条(联系方式)
有关服务使用的咨询,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
- 运营主体:Piqo 运营团队
-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